原告:抚州市xx缝纫设备贸易有限公司。 法定代表人:李x红,职务:执行董事兼总经理。 委托诉讼代理人:万伟,江西三松律师事务所律师,特别授权代理。 被告:聊城市xx家纺有...查看详情 >>
公诉机关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。 被告人陈XX,男,1999年1月22日出生于浙江省温州市,汉族,中专文化,无业,住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,暂住抚州市临川区。2020年9月10日...查看详情 >>
一、案情简介2014年11月17日,被告抚州市某公司与陈某等21位原告签订借款合同,约定向原告方借款690万元,借款期限自2014年11月17日至2015年5月16日,共计6个月。...查看详情 >>
一、案情简介2014年9月2日,原告黄某、乐某等与被告抚州市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,向原告借款1000万元,借款6个月,月利息1.8分,被告董某、涂某在借款合同上面签字;同日,被...查看详情 >>
一、案情简介2014年3月17日,被告抚州市某公司与上官某某等7位原告签订借款合同,约定向原告方借款280万元,借款期限自2014年3月17日至2015年3月16日,共计12个月。...查看详情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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